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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专厅综合窗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北京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北京
源发布时间:2025-07-0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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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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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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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95-JH001-XM001

  项目代理编号:2025JZ-HT-0096

  2.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专厅综合窗口服务

  3.项目预算金额:58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582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专厅综合窗口服务

582

1

辅助开展经开区范围不动产登记专业大厅综合窗口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辅助窗口业务咨询、业务受理(综合窗口/受理窗口)、材料审核、电话咨询及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9:30至12:00,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服务中心开标室。(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2 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采购政策;

  1.3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1.4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1.5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6.1投标现场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由投标单******服务中心开标室)。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①《投标文件》纸质版1正1副;②投标U盘两份,U盘内容包括:加密《投标文件》TBJ格式、未加密《投标文件》TBJ格式文件,PDF格式《投标文件》。③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证书(钥匙)。④拟派的开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的开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开标当日现场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直接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注: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如有参加意向的供应商需注意以上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联系方式:何易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菜园街2号北电大厦2号楼3010室

  联系方式:张玉新、王安娜  010-******-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新、王安娜

  电      话:0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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