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B************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1 公告标段(包)编号:B************001001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06-28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07-04 23:59:00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03-150123-89-04-850323)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绿化景观工程。
2.2 本专业分包工程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北至云展大街,东至祥苑路,西至盛云路,南至并行科技项目地块。
2.3 本专业分包工程建设规模:包括S1生产运维楼,D1、D2数据机房楼,P1动力楼,T1变电站(110KV)。园区占地面积186092.34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55040平方米。铺装面积约19702平方米,绿化面积约34755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额:150,000.00万元,本项目绿化景观工程投资额为3270万元(含税)。
2.5本专业承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沿红线与市政交接处土方开挖、挡土墙室外及屋顶绿化、雨水回收处理系统、绿化灌溉系统、景观智能化系统、室外交通划线、室外交通标识、人防标识、广场铺装及室外标识硬质景观(含景观小品、铺地、石材及木饰面等)、软质景观(含苗木及种植土等)、室外景观照明(含景观照明配电箱、灯具、管线、接地、手孔井、挖填土等)、运动球场、景观亭、自行车棚、移动岗亭(含照明、配电、空调等)等的供货、安装及调试。以及以上系统深化设计、配合测绘、验收、养护、维保等工作内容。
2.6计划开工日期:暂定自2025年8月1日始,至2026年1月27日止,共计179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中优良工程;确保配合承包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或以上等级奖项、中国安装协会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按照绿色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确保配合承包人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工程;生产运维楼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施工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GB/T51235-2017)执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申请人自2022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a.合同关键页、签章页或b.合同关键页、签章页及单位工程竣工相关材料(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或竣工验收记录表),a或b提供其一即可;
②合同名称(标题)中体现“园林绿化”或“景观”字样,且合同金额在2200万元(含)以上,认定业绩有效;若合同名称(标题)中未体现“园林绿化”或“绿化”或“景观”字样,但合同内容中有“园林绿化”或“绿化”或“景观”分项工作,分项工作有直接显示金额(暂估价金额、补充协议金额、工程量清单计算金额不计),且上述单项或二项或三项金额合计在2200万元(含)以上,认定业绩有效;
③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规模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1)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等级划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详见(******/fgjs/xzfg/200704/t******_158976.html)。
2)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开评标当日评审专家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以开评标当日评审专家的查询记录为准)
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评标当日评审专家的查询记录为准)
5)申请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首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先后点击“专项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开评标当日评审专家的查询记录为准)
项目经理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本款第3.5项所述人员须为申请人单位职工,申请人须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社保缴纳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自行编写无效。国家、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对社会保险缴纳有特别政策(如免缴)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申请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家少于7家,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5.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北京时间)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相关事宜详见登录网站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512-******。
5.2申请单位如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系统(******:9443/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5.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5.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10时00分,申请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9443/BidOpening)进行线上解密。
6.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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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联 系 人:张楚晗、戴广梁、何亚东、李鑫、李晓阳、黄凡
电 话:******、******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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