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10包、第11包)
二、项目编号:2025-JQ48-W1002
三、项目概况:
10包 单位:万元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最高 限价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超声骨刀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4.8 | 4.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 吉林省吉林市 | |
2 | 红蓝光治疗仪 | 台 | 1 | 10 | 10 | 核心产品 |
3 | 根管预备机 | 台 | 2 | 1 | 2 | |
4 | 牙根管充填仪 | 台 | 2 | 1.5 | 3 | |
5 | 口腔综合治疗椅 | 台 | 1 | 7 | 7 | 核心产品 |
11包 单位:万元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最高 限价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电池式医用电动钻铣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3 | 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 吉林省吉林市 | |
2 | 冲洗液袋用加压器 | 台 | 1 | 3 | 3 | |
3 | 可视喉镜 | 台 | 1 | 3.9 | 3.9 | |
4 | 背心式排痰机 | 台 | 1 | 5.8 | 5.8 | 核心产品 |
5 | 输液泵 | 台 | 2 | 0.8 | 1.6 | |
6 | 手术交换车(医用转运车) | 台 | 1 | 2 | 2 | |
7 | 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 台 | 2 | 0.4 | 0.8 | 非医疗器械 |
8 | 液氮罐(医用气体钢瓶) | 台 | 2 | 0.12 | 0.24 | 非医疗器械 |
9 | 内镜储存柜(五官科软式内镜储存柜) | 台 | 1 | 1 | 1 | 非医疗器械 |
10 | 血氧仪 | 台 | 3 | 0.02 | 0.06 | |
11 | 电子血压计 | 台 | 4 | 0.05 | 0.2 | |
12 | 热辐射治疗仪(电磁波治疗仪) | 台 | 6 | 0.05 | 0.3 | |
13 | 医用射线个人防护器具 | 台 | 5 | 0.1 | 0.5 | 非医疗器械 |
14 | 儿科雾化器 | 台 | 2 | 0.38 | 0.76 | |
15 | 担架推车(医用转运床) | 台 | 1 | 0.2 | 0.2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第10包26.8万元 ,第11包23.36万元;
3.本项目第 10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 1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4.报价应当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5.供应商必须对同一包内所有物资进行报价,对同一种物资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6.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除外)。
3.“军队采购网”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7月 22 日至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由于本项目分包较多,报名时请务必写明包号);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 8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 年 8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马先生、刘先生
办公电话:******/******
地 址: 吉林省吉林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杨助理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采购机构:某部采购管理科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