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业体系,加快打造国家重要的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兰州市科技局现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储备工作。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计划
本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储备工作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创新兰州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兰州2025年暨科技成果转化突破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聚焦赋能“3+2”现代产业体系和“6+X”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工作统筹、政策协同,推动资源集中、任务聚焦,高效衔接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创新各环节,按照以下三类开展征集:
******大学、中科院兰州分院、在兰军工企业、驻甘央企等科研“新四军”力量为主要对象,面向我市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石油化工、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稳链、强链、延链、补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技术创新需求,支持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产品研发,加快形成引领性强、覆盖面广、集成度高的创新产品、成套设备和集成创新体系,实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的自主可控。(受理科室:高新科、社发科、农村科、成果科)
(二)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重点面向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支持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加快先进技术研究、高端装备和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广。(受理科室:高新科、社发科、农村科)
(三)基础研究计划。鼓励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有机结合,支持在兰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科研人员围绕关键领域和核心问题,开展有组织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学技术的源头供给能力,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为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理论基础、人才储备和发展动力。(受理科室:高新科、社发科、农村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2024年7月1日前在兰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在兰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匹配资金,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项目内容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有特殊要求的专项除外)。
(四)企业牵头申报项目须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项目已开展实质性研发且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60%。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
(五)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不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生成合同书,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六)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科技计划体系中跨计划类别重复申报;
2.企业申报单位或项目主要参与人员在2025年7月1日前尚有在研市级科技(人才)项目未结题验收的;
3.在“信用中国”平台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或承担市级科技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等问题的科研失信单位申报的项目;
4.不符合关于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5.企业申报单位2023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6.申报人员有2项及以上在研项目的(主持)。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入库。申报人员登录“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进入)按申报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自行组织)、自筹资金承诺函(自筹经费证明材料)等其他相关材料PDF文件。项目入库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没有申报人账号的请将申报人信息(包含姓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发送到科技处尹晓峰OA邮箱,以完成申报人添加。
(二)初审推荐。中央、省属在兰高校、院所等机构申报的项目由各自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各推荐单位于8月8日17:00前完成项目推荐,并将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
(三)审核受理。市科技局相关科室负责对通过初审推荐的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四、其他事项
(一)指南未能涵盖领域的高质量项目以及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项目,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大工程、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均可申报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市级财政资金给予资助,根据任务按年度安排下达,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
(二)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甘办发〔2018〕5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项目推荐部门要严把推荐项目质量关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申报主体资质和指南相符性进行审核,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适时对各推荐单位履行推荐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对于所推荐项目材料虚假、缺失等问题突出的推荐单位,视情况限制项目推荐权限。
五、咨询联系方式
兰州市科技局受理部门咨询电话:
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科 ******
农业领域农村科技科 ******
社会发展领域社会发展科 ******
重点研发计划(成果转化类)成果管理与转化科 ******
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84 0944 0679
******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项目组织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
附件:2025-2026年度市级科技储备项目申报指南.docx
科技处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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