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银行资金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元):************有限公司62000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账户的资金管理,规范收付结算行为,优化收付结算流程,提升财务在资金管理工作上的业务效率;加强电子凭证管理、提升回单自动匹配能力;加强对融资资金和还本付息的统一管理;不断增强和完善司库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挖掘数据价值,对资金头寸、融资成本、利率等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的分析研判,及时识别风险隐患,公司拟对资金管******银行直联;改造融资模块,新增审批流程及贷款利率调整功能、还款差额计算和还款计划的提醒,以及生成各类******银行的电子回单下载打印,为后续电子档案的建设打好基础;优化资金系统内部借款和离线数据维护审批流程,增强内部管控,减低流程风险;增加预警通知服务,对各类异常问题进行干预预警,实现还款还息计划的预警和提醒;建设数据驾驶舱,进一步加强战略决策支持管理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开发。本次对该资金管理系统的优化升级涉及:金开国控资金池建设、融资模块改造、内部借款和离线数据优化、预警通知等内容,均需紧密依托原资金池系统的数据结构、接口规范和底层算法。融资管理等模块的优化升级需延续前期已有的数据信息,原供应商能够凭借对自身系统的深度理解进行二次开发,确保新功能无缝、高效的嵌入现有体系。若更换供应商,新开发的功能模块极有可能与现有系统出现兼容性问题,导致数据流通不畅、系统运行不稳定,进而严重影响资金管理的连贯性与高效性,可能影响资金安全性。综上所述,根据《关于加强金华市市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国资发〔2023〕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金开国资〔2024〕32号)文件精神,参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规则》第五条第六项1.2“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本次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1993号关瑞大厦C座8楼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7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凤岐
联系电话:0579-******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