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 2025年07月08日
投资项目代码:2403-441900-04-01-349373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001001
招标编号:SXASXC******
投资项目名称:水乡新城乐荣路(西段)、乐洲路、乐馨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水乡新城乐荣路(西段)、乐洲路、乐馨路工程
工程(标段)名称:水乡新城乐荣路(西段)、乐洲路、乐馨路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100%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水乡新城乐荣路(西段)、乐洲路、乐馨路工程,项目包括乐荣路(西段)、乐洲路、乐馨路三条道路。乐荣路(西段)西起规划河韵路,东接现状望洪路,路线长度0.373km,城市次干道标准(兼二级公路功能),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24m。乐洲路北接规划乐荣路(西段),南接规划乐馨路,路线长度0.14km,城市支路标准(兼三级公路功能),设计速度2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18m。乐馨路西接规划河韵路,东接规划乐洲路,路线长度0.16km,城市支路标准(兼三级公路功能),设计速度20km/h,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18m。本项目最大排水管径为DN1500。
招标内容:水乡新城乐荣路(西段)、乐洲路、乐馨路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与景观工程(含土石方工程、耕地剥离、新建机动车道和新建非机动车道等)、交通工程(含道路标线、标志牌和标志杆等)、******消防给水工程(含铸铁管和消火栓等)、雨水工程(含土方工程、管道工程和附属构筑物等)、污水工程(含土方工程、管道工程和附属构筑物等)、照明工程(含路灯、电力电缆和照明排管等)、电力工程(含电力排管和照明排管等)、水工工程(含钢筋混凝土管桩和格栅栏杆等)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61元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收取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无收取保证金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审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1)壹级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广东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一级建造师纸质注册证书或纸质注册证书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及旧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或旧版注册编号等相关信息参加投标。(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441900/index)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6月18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5)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东莞市望牛墩镇
工期(交货期):216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
招标人联系人:李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电话:0769-******。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程建设中心
******有限公司
******街道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郑展鹏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
******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6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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