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再生资源换新回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崇招建字【2025】09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义县再生资源换新回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
2.招标人:******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崇义县横水镇汽修城。
5.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10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额892.1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家电拆解线2条,再生资源分拣线3条等,购置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等设备79台套,预计建成后形成12万吨/年回收分拣能力。
6.供货期要求: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且具备入场安装条件后5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交付,包括培训、安装调试等。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资金来源: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列支及企业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崇义县再生资源换新回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及安装清单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含配套材料及辅材)的供货、设备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36个月内(指开标前36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以通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7.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8.投标人有下列之一情形的将被拒绝:
(1)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4)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虑到相关内容无法查询,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无招标文件拒绝投标资格情形承诺书(详见附件)。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四、招标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tpbidder)进行文件领取,申请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6日。
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本项目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中“房建及市政工程”窗口下载,若各投标人在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赖工:0797-******。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义县分中心(崇义县阳明书院负一楼)。
五、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5.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服务中心举报电话:******。
招标人:******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上堡乡竹溪村木梓排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银行同侧往南30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