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独山县)施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贵州省黔南州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独山县)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疑问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T程专业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那为什么工程量清单要明确规定必须由只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
澄清回复: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3其他说明:1.工程量清单由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本项是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基础,对投标人没有约束,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清单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加盖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即可。
1、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委员会的组建 | ******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评标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标专家 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国务院相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或者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
2、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获取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未下载查看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限公司
澄清日期:2024年2月14日